【知識】新加坡投資移民的辦理要求和流程
新加坡投资移民的辦理要求和流程:
新加坡經濟發展局--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(GIP)
申請條件
1、申請人須是股東或企業主
2、申請人須至少有三年的經商背景
3、公司的主營業額准則:公司上一年的主營業額必須達到新幣三千萬元以上;公司最近三年的主營業平均額必須達到新幣三千萬元以上。
投資方案
1、投資250萬新幣在新加坡創建企業,或注入已成立的新加坡公司
2、投資250萬新幣購買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基金,護照移民,此基金必須是對新加坡經濟有所貢獻
方案1
優點:
適合于想去新加坡創業的企業家:
利用新加坡爲平台成爲企業邁向東南亞/全球的平台
利用新加坡规范的金融/法律体系, 使企业提升为国际形象。
新加坡税收制度简单低廉, 创业环境好。
缺點:
對于企業及申請人有嚴格要求,操作難度大
方案2
適合于業務重點在中國的高資産人士:
基金將由優秀的專業團隊管理,將投向高回報、低風險的項目;
投資者無須花費精力和時間關注基金的投資,基金管理人會定時向投資者彙報;
基金的申请更便利, 安全性更高。
隨行成員
申請人可以與配偶及21歲以下的子女一起申請永久居留權。男性家屬則需服兵役。
申请人的父母、配偶的父母以及年龄超过21岁的未婚子女不可包括在您的永久居留权申请中。但您可为他们申请有效期长达五年的长期探访准证 (Long Term Visit Pass) ,每五年可申请续签。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投資移民計劃
申請條件
申請人必須擁有至少2000萬新幣的個人資産,並需投資至少1000萬新幣于新加坡金管局管理下的金融機構。
投資要求
投資不低于1000萬新幣于金融産品
投資組合可包括物業和金融産品,但總額不得低于1000萬新幣,其中金融産品不得低于800萬新幣,物業不超過200萬新幣
金融产品包括:现金产品、资本市场产品、具体的投资計劃、人寿保险、其他投资产品
物業:在新加坡對于外國人購買物業是有限制的,外國人不能購買當地的組屋及政府規定的私人物業。申請人可以購買洋房及公寓等,申請人所購買的物業在監管期內只能用于自住,不能出租、轉讓和抵押。投資賬戶可以是聯名賬戶,但不能單獨在配偶或子女名下。
投資人的投資期爲5年,從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生效日開始計算。
在投資期內,申請人可以轉換投資的金融機構,但需要全額轉換(當年的投資收益可提取),申請人及轉換前金融機構需在7日內通知金管局,新的金融機構需重新提交資料到金管局。金融機構會每年向金管局彙報投資賬戶的情況。申請人可提取投資賬戶的投資獲益,如投資額低于初期投資則無須補齊總額。
投資者獲得永居後,投資移民,2年內住滿1年,即可申請成爲新加坡公民,申領新加坡公民護照和公民身份證。投資期間,申請新加坡公民資格被批准,所有投資文件將歸還投資者。投資者可撤回投資。
隨行成員
若申请人符合申請條件,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陪同一起申请。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将不可以陪同一起申请移民,但可申请5年长期访问通行证。此通行证可以续签。
新加坡投資移民流程圖解